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塑料事件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紫菜造谣者被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谣言月庭审中 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商品信誉 ,采取威胁手段,11月30日 ,并强行索要财物 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数额巨大 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在没有依据、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就把事情闹大 。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而后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 。数额巨大,
4月26日上午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
